餐飲商標轉讓使企業擁有更多的時間在市場經營中,一邊在選擇企業的商標,一邊時刻關注市場的動態,就算是即刻進入市場,只要選定的商標夠快,支付費用之后辦理相關手續就能立即用此商標投放在市場中作為企業的商標,一張“名片”直面消費者。
那么餐飲商標轉讓需要遵循什么原則呢?
平等自愿原則。雙方在簽訂合同以及交易中都是平等自愿的,是雙方自主進行的一場商標轉讓,公平公正,依據法律全面履行商標轉讓合同中雙方各自應盡的義務與責任。
商品或服務質量原則。受讓方在合同生效以后擁有商標所有權,在其商標下的商品和服務都應該是與之前轉讓方的商品服務相匹配的,不能借助商標的效用在其下售賣質量劣質的產品。
誠實守信原則。在餐飲商標轉讓之前,轉讓方應該要讓受讓方明確自己的商標目前的狀態,有效期以及授權問題,如果是在此之前有授權過并且還在授權時間內應該在合同中標注清楚。
合法使用原則。轉讓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不能把與受讓方商標相似的商標再轉讓或授權給第三方,自己也不能再使用與其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在市場中售賣商品,除非在合同中寫明可以這么做,要不然這基本可以認定為商標侵權行為,而受讓方在這時也有權利進行舉報投訴。
守法協商原則。當商標轉讓合同與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自行調節,如果調節不了再上升至法律途徑。
在餐飲商標轉讓中基本要遵循的原則就是以上幾條,這是作為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應該遵守的,在兩者出現歧義的時候就可以依照這些原則以及合同上面的條款進行溝通。